:::

總務處
總務處Office of General Affairs

:::
2025/10/23
工安環保組

教育部函轉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有關學術研究機構試製動物用藥品樣品應向該署申請並經核准。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10月21日臺教資(六)字第1140110498號函辦理。

二、倘有研究需求欲試製動物用藥品,請務必依「動物用藥品樣品試製及田間試驗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檢附相關書件向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提出申請,以資適法。

總務處 工安環保組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