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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
總務處Office of General 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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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工安環保組

轉知台中市政府農業局肥料管理法相關宣導事項。

說明:

一、臺中市政府農業局依據臺中市政府農業局115年5月8日中市農作字第1150018257號函辦理。

二、臺中市政府農業局來文提醒,依據肥料管理法規定,市面或網路販售之肥料禁止擅自拆封、分裝、稀釋或塗改標示。違者依同法第28條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提醒切勿網售分裝肥料,以免觸法。

、相關資訊請參閱台中市政府農業局土壤肥料專區

總務處工安環保組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