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開招標公告
公告日:112/11/14
[機關代碼]:52006700-0
[招標機關]:修平學校財團法人修平科技大學
[招標機關地址]:台中市大里區工業路11號
[招標單位名稱]:總務處事務組
[標案案號]:112D1101
[標案名稱]:網路頻寬管理服務器租賃1式
[標的分類]:財物類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採購金額]:新台幣357,000元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採購金額級距]:未達公告金額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依據採購法99條]:否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否,優先採購分類項目:未定義優先採購分類項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第01次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招標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否
[聯絡人(或單位)]:事務組汪信宏組長
[電話]:04-24961100#6310
[傳真]:04-24961133
[預算金額]:新台幣357,000元
[預計金額]:新台幣357,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告]:是
[預計金額是否公告]:是
[是否屬建築工程]:否
[是否統包]: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領標及投標期限]:即日起至112年11月20日17時00分
[採行協商措施]:否
[開標日期時間]:112年11月21日14時00分
[開標地點]:修平科技大學A0411室(台中市大里區工業路11號)
[投標文字]:中文
[履約地點]: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決標次日起二十個工作天。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總務處事務組
[投標廠商標價幣別]:新台幣
[押標金額度]:依廠商投標總額百分之五
[決標原則]:
一、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若廠商未依通知限期到場,其投標之總標價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仍得為得標廠商,採購承辦人員應將決標結果通知廠商。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三、廠商標價均超出所訂底價之減價,由最低標廠商優先減價1次。若仍超過底價時,由所有合格廠商比減價格,惟比減價格不得逾3次;除緊急情事需決標者外,達3次比減價格仍未決標,即宣佈廢標。
[決標方式]:最低標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投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一、電子領標:投標廠商自公告日起,以電子領標方式領標,經本校招標資訊公告網下載本案招標文件電子檔。採用電子領標者,請自備相關封套。封套外部須書寫投標廠商名稱、連絡人、連絡電話、統一編號及地址等資訊,並於期限內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方式送達412406台中市大里區工業路11號修平科技大學事務組收。
二、親自洽領:投標廠商應於領取及投標期限前,於上班時間以無記名方式向招標單位領取,領取招標文件費用新台幣200元整(現金)。
三、通信索取:投標廠商應於領取及投標期限前(以郵戳為憑),備妥大型回郵信封,並備妥限時掛號郵資至少新台幣200元整(郵票)及領取招標文件費用新台幣200元整(現金),郵寄至台中市大里區工業路11號事務組收,並應註明領取標案案號及標案名稱,若無註明以致寄錯標案者,投標廠商應自行負責,不得異議。每一郵購函以購買一份為限。
※招標廠商以通信索取者,應衡量其郵遞時間,若因此逾招標期限以致無法參與本次開標者,投標廠商應自行負責,不得異議。
[其他]:
一、請廠商於開標日出席本校開標作業。
二、無廠商出席時,由本校相關人員以公開作業方式開標。
三、本案涉及資通訊軟體、硬體或服務等相關事務,廠商執行本案之團隊成員不得為陸籍人士,並不得提供及使用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