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0月14日臺教資(六)字第1132703853號辦理。
二、教育部來函指出邇來大專校院發生校園內實驗室火災常因用電設備操作不慎或電氣線路老舊,導致火災發生,進而造成學校財產損壞或人員受傷,為避免電氣因素造成火災事件,請各校針對校內實驗室已逾年限之用電設備及電器線路進行評估,若需汰換者,應辦理汰換並定期維護;有關用電設備操作及緊急應變事宜,亦應加強相關人員之教育訓練,以預防火災及人員傷亡事件發生。
三、有關機電安全及危害防止之宣導素材,可至教育部校園安全衛生網站之安全衛生教材區內種子師資培訓教材下載使用:E3電氣(https://reurl.cc/6dMKv6),及E1機電安全及危害防止基本概念(https://reurl.cc/g63R4p)。
四、如需相關職業安全衛生諮詢,可逕洽教育部委託單位:中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學會郭宣誼小姐,電子信箱:anna@cshm.org.tw,電話:02-23218195#40。
總務處 工安環保組 敬啟